(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接受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举行,由董事长闫云胜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9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72,325,6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772%。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32,607,967股;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8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9,717,718股。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兆寒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为同意2,169,015,9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76%;中小投资者同意36,407,9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668%。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