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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尔胜: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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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28日下午14: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由董事长陈明军主持,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规定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修订《关联交易制度》,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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