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的董事,需履行忠实与勤勉义务,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采取现场或通讯方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因故不能出席应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特定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包括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或豁免、收购决策等。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也需经专门会议审议,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
会议决议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表决方式为书面或举手表决。会议应对审议事项详细记录,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并签字确认。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确保会议顺利召开,并承担相关费用。独立董事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该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