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25年7月发布。细则旨在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形成的决议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选任程序包括研究需求、搜寻人选、搜集资料、征求同意、资格审查、提出建议等步骤。
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十年,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出席委员及列席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