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山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运作和决策水平。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组织协调工作。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召开,如股东、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等。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或五日发出,特殊情况可随时通知。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特殊情况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提案需在会前充分征求意见,会议主持人提请董事发表意见并进行表决,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赞成,涉及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应对有关提案回避表决的情形按规定回避。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和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董事长负责督促落实决议并检查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