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山股份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旨在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办法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明确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形式。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或代偿债务。公司董事和高管需勤勉尽责,防止资金占用行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须签订真实交易背景的合同,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建立长效机制,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定期检查资金往来情况。发现资金占用时,董事会应采取有效措施限期偿还,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违规行为,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分,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