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为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六和律师张琦、高美娟出席并见证此次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2日发布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提前15天通知全体股东。会议于2025年7月28日14:00在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399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董事长黄河清主持。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共3名,代表193,229,900股,占14.7212%;网络投票股东257名,代表9,876,792股,占0.7525%。总计260名股东或代理人出席,代表203,106,692股,占15.4737%。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02,280,292股(99.5931%),反对742,300股(0.3655%),弃权84,100股(0.0414%)。中小投资者同意123,280,292股(99.3341%),反对742,300股(0.5981%),弃权84,100股(0.0678%)。
六和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