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旨在完善薪酬、津贴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适用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办法遵循公平、责权利统一、长远发展和激励约束并重原则。
绩效考核体系由总经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组成。董事会审批年度经营目标,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起草或修改薪酬管理办法,审批年度绩效考核方案,检查履职情况。总经理拟定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及副总经理等人员的工作考核目标。
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励两部分组成,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奖励基于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考核情况核发。绩效考核流程包括确定年度经营目标、制定年度业绩指标、拟定考核方案及年度考核。
出现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财务报告被出具不良意见、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不予发放年度绩效薪酬与奖励。薪酬调整依据同行业薪资增幅、通胀水平、公司盈利状况和发展战略。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和其他激励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相关草案。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