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该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信息披露内容涵盖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需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并披露。临时报告则针对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应同时在境内外市场披露信息,确保信息同步。信息披露文件应采用中文文本,必要时附带外文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公司需建立有效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由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度还规定了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情形及程序,以及信息披露档案管理和保密措施。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违反规定将受到相应处罚。该制度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