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无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计划。实施该计划有助于健全激励机制,提高经营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确保激励计划规范运行,考核指标科学合理,对激励对象有约束效果,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包括核心技术人员、核心销售人员及其他人员,不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独立董事、监事和外籍员工。激励对象不存在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具备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公示激励对象名单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