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烟台张裕葡萄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接受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就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出具法律意见书。
2023年5月26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处理相关事宜。2025年7月25日,公司2025年第三次薪酬委员会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率未达标的业绩考核目标,需回购注销1,864,305股限制性股票。此外,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和16名激励对象职务变动,还需回购注销21,946股和267,521股限制性股票,合计回购注销2,153,772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14.65元/股。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