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久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应具备财税、法律、金融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品德和职业道德。有特定情形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包括受市场禁入措施、公开谴责等情况。
董事会秘书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信息披露制度、管理投资者关系、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负责会议记录、确保信息保密、关注媒体报道、组织培训董事和高管、督促遵守法律法规等。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条件,董事和其他高管应支持配合其工作。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查阅相关文件。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推荐,董事会聘任。出现特定情形时,董事会应在一个月内终止聘任。离任前需接受离任审查并移交工作。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指定代行人员。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