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久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主要内容如下:为规范公司行为,保障股东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法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公司召开股东会应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董事会应在规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20天(年度股东会)或15天(临时股东会)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通知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或电子通信方式召开,提供网络投票便利。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出席会议股东人数、表决结果等。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公司应确保股东会连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