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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龙地产: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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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旨在明确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议事方式、决策机制和程序,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中心,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法人财产,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执行。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决定重大投资和人事任免等。董事会设立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提供专业咨询意见。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发出,临时会议需提前五日通知。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事项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本规则解释权属董事会,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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