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制度)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制度,旨在深化国企改革精神,保障经理层成员依法行权履职,强化市场化经营机制。本制度适用于总部及下属企业,涵盖公司总裁、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以固定任期和契约关系为基础,通过签订年度及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等方式明确业绩目标和工作任务,并根据考核结果兑现薪酬和实施聘任或解聘。
任期一般为三年,期满后需重新履行聘任程序。考核内容包括定量和定性指标,年度和任期考核合格标准分别为75分和70分。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其他激励,绩效年薪与考核结果挂钩,不合格者扣除当年全部绩效年薪。此外,设立薪酬追索扣回机制,对重大失误造成损失的经理层成员追索扣回绩效年薪。
解聘情形包括年度考核不合格、重大决策失误、严重违纪违法等。经理层成员离职后继续对公司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负有保密义务。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