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审阅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并发表意见: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资格;本次激励计划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合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符合激励对象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无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有助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公司将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不少于10日,并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