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赛伦生物: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第一章 总则规定了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行为、保障股东权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而制定本规则。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需符合法律规定,公司应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董事会应在规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按规定时间公告,通知内容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会应设置会场,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确保股东参与。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为10年。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决议内容违反法律的无效,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