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该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证券部负责日常管理和监督。未经董事会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信息包括公司经营、财务等重大变化,尚未公开的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公司需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记录知情人知悉信息的时间、方式等内容,档案保存至少十年。公司应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泄露信息。违反规定者将受到处罚,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