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制度适用于公司本身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信息披露义务人。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公平、及时披露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信息披露制度培训,定期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公司应关注公共传媒关于公司的报道及股票交易情况,及时向有关方面了解真实情况。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需按规定时间编制并披露。临时报告应在重大事件发生时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现状和可能产生的影响。公司应建立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确保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公开前不进行内幕交易或泄露信息。
公司应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应督促本部门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确保重大信息及时通报给公司证券投资部或董事会秘书。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对未公开重大信息严格保密,防止信息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