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法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召集股东会,董事会负责组织,全体董事应勤勉尽责。
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均需遵循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应在规定时间内发出,内容应充分披露提案详情。股东会表决采用现场、网络等方式,确保股东参与。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不同事项需不同比例通过。重大交易、担保、关联交易等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会议记录应妥善保存。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