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鼎信通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稳定,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制度适用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等原因离职的情形。离职管理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平稳过渡和保护股东权益原则。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前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原因,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董事辞职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起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涉及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司需披露辞职原因及关注事项。董事在特定情况下需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董事就任。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董事补选。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具体程序按劳动合同规定执行。离职人员需办妥移交手续并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不得干扰公司正常经营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离职后仍需遵守保密义务及公开承诺,公司有权对未履行承诺或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追责。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