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时间为2025年7月2日。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5名,发行数量为73,966,642股,发行规模为1,019,999,993.18元,发行价格为13.79元/股,限售期为6个月。募集资金总额为1,019,999,993.1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09,449,486.02元,主要用于高性能光学材料及先进元件项目、精确制导产品数字化研发制造能力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中信证券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影响保荐人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关联关系。中信证券承诺已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