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办理质押的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函告,获悉金圆控股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并办理了质押业务。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为12,3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3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8%,质权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解除质押日期为2025年7月18日。同时,金圆控股再次质押相同数量的股份,质押用途为自身生产经营,质押起始日为2025年7月18日,质押到期日为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之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圆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开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金圆控股持股数量为231,907,628股,持股比例29.82%,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为161,15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69.4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72%;开源资产持股数量为4,074,048股,持股比例0.52%,无质押股份。合计持股数量为235,981,676股,持股比例30.35%,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为161,150,000股,占所持股份比例68.2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72%。
金圆控股及开源资产质押股份数量占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50%但未达到80%。金圆控股及开源资产不存在所持公司5%以上的质押股份发生延期或平仓风险等情况,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本次质押的股份不负担业绩补偿义务。金圆控股具备必要的资金偿付能力,不存在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情形,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没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