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07))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25年7月发布。细则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内外部审计沟通及内部控制监督核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内设内审部,负责重大事项检查并向委员会报告。
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部控制、指导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委员会需每季度召开会议,审议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报告,向董事会汇报。委员会有权要求公司管理人员支持其工作,并就提出的问题做出回答。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委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审计委员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实行回避表决制度。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