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07))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上下半年各一次。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或审计委员会提议等。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或三日发出,特殊情况可随时通知。董事会会议须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应亲自出席,如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涉及重大事项需集体决策审批。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和决议公告,会议档案保存十年。规则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