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加强公司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分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规定了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的范围和职责,要求义务人在知悉重大信息后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报告,并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重大信息包括重要会议、重大交易事项、关联交易、诉讼和仲裁、重大事件、重大风险、重大变更等。具体涵盖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并作出决议、重大资产交易、对外投资、提供担保、重大关联交易、重大诉讼仲裁、公司业绩、重大投资、对外担保、重大合同、重大亏损、重大债务、主要资产被查封、主要业务停顿等情形。报告义务人需持续关注所报告信息的进展,并在出现重大变化时及时更新报告。
董事会秘书负责重大信息的管理和披露工作,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在信息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如因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导致公司违反相关规定,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该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