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监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包括最近12个月内未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措施,无《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且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人员,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5年7月17日,并同意以授予价格人民币72.14元/股向符合条件的166名激励对象授予72.42万股限制性股票。特此公告。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