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提供的文件,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履行必要批准和授权程序,包括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和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和第十五次会议,以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公示。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满足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特定禁止情形。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相关会议决议,公司和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成就。本次授予日为2025年7月17日,向166名激励对象授予72.4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2.14元/股。公司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