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均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法务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资料和印章。
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拟定重大收购、合并、分立等方案、决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或解聘高管、管理信息披露等。董事会需确定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等权限,建立严格审查程序,重大投资项目需组织专家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督促检查决议执行。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特定主体提议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发出,内容包括日期、地点、议程等。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通过,关联交易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董事应亲自出席,无法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