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提前15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8名,代表股份253,730,669股,网络投票股东493名,代表股份85,667,595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独立董事薪酬方案、为公司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及方案等多项议案。关联股东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