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东微半导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26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旨在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激励计划包括第一类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计授予1,837,97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50%。首次授予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共计126人。预留授予部分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
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21.77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设有详细的解除限售和归属安排。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法定程序,激励对象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公司不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