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司法处置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司法处置事项的监管工作函。公司控股股东沐邦新能源控股与铜陵高新企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于2024年1月5日签署《股权转让合同》,约定转让5.2%股权,合计17,816,994股,转让价款不超过3.64亿元。转让背景为促进长期合作,铜陵高新区管委会通过高新企航取得公司股权。付款安排为分阶段支付,高新企航已支付完毕3.64亿元。股票转让因股比低于5%未能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实现。股票质押安排为合计质押5,800万股。差额退还安排为如交割日市值低于3.64亿元需退还差额。高新企航承诺三年内不行使股东表决权,且存在禁售期与优先购买权安排。若项目未能按约投产或经营,高新企航有权要求回购股权。股份强制执行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内部治理结构保持稳定。沐邦新能源控股仍为控股股东,高新企航与其保持一致行动。仲裁裁决履行完毕后,无未履行债务,现阶段沐邦新能源控股所持股份不存在进一步划转风险。股份转让协议签订时,沐邦新能源控股不存在减持限制,不存在恶意规避减持限制情形。双方存在《股权回购合同》,但回购事件尚未触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