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完整披露,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各部门负责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报告义务人需在第一时间将重大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并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重大信息涵盖公司及子公司的重要决议、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和仲裁、重大风险、重大变更等事项。重大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担保等,达到特定标准时需及时报告。重大风险包括重大亏损、债务违约、资产减值等。重大变更涉及公司名称、经营范围、会计政策等变化。
报告形式包括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报告程序要求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时立即报告,并提交相关材料。董事会秘书评估后,如需披露则组织起草文件并在指定媒体公开。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