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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鸥住工: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海鸥住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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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海鸥住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为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定,律师包林、张有为出席了此次大会。

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并于次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通知。会议于2025年7月15日如期举行,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修订或制定多项公司治理制度等议案。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48人,代表股份285,707,1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321%。

所有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见证此次股东大会,不得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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