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动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共六章二十五条,主要内容包括: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成员应为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有一名专业会计人士。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人士且为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相关事项需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审计部门为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公司须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