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2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相关文件已于2025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文件已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