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为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文件,公司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2025年5月22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025年7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根据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将授予价格由18.41元/股调整为14.08元/股,首次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9.0320万股调整为76.7416万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00万股调整为6.50万股。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3人,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50万股,授予价格为每股14.0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