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相关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相关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内容包括是否存在违规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形,最近三年业绩真实性和会计处理合规性,以及拟置出资产评估作价情况。
核查结果显示,2022年至2024年,宇顺电子不存在违规资金占用和违规对外担保情况。最近三年的业绩真实,会计处理合规,未发现虚假交易、虚构利润、关联方利益输送、调节会计利润以符合或规避监管要求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不存在滥用会计政策、会计差错更正或会计估计变更等“大洗澡”情形。特别是应收账款、存货、商誉大幅计提减值准备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2022年至2024年,宇顺电子分别确认了235.47万元、79.5万元和22.52万元的坏账损失,存货跌价损失分别为634.88万元、401.99万元和173.46万元。商誉减值损失方面,2022年末与2023年末商誉余额为零,2024年末商誉账面为3312.49万元,经评估不存在减值迹象。此外,本次交易不涉及置出资产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