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细则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审计委员会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
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处理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公司相关部门需提供财务报告、内外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资料供委员会决策使用。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会议记录需真实准确完整,保存期限至少十年。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