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审核问询函,要求回复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相关问题。公司会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了研究和落实。
问询函涉及交易目的与整合管控、交易背景、交易方案、市场法评估、资产基础法评估、商誉、业务与技术、标的公司关联交易、收入与客户、韩国子公司、毛利率、应收账款及募集配套资金等多个方面的问题。公司详细阐述了本次交易对提升市场规模、增强研发生产能力、扩展客户的具体作用,并论证了并购的必要性。同时,公司还说明了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在发展战略、产品研发、客户资源、采购和生产等方面的整合举措,以及如何维持生产经营及技术研发的连贯性。
此外,公司披露了交易完成后商誉的确认依据及影响,结合评估假设和预测的合理性,评估作价的公允性及评估增值的合理性,并分析了商誉减值的风险。最后,公司还解释了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以及标的公司不动产抵押情况和子公司Hysolem租赁续签进展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