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办理质押的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潘颖女士函告,获悉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潘颖女士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为20,3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0.6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61%,质押开始日期为2025年5月26日,解除质押日期为2025年7月9日,质权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同时,潘颖女士新增质押股份数量为22,3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3.7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87%,质押开始日期为2025年7月10日,解除质押日期为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之日,质权人同样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质押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颖女士持股数量为66,137,566股,持股比例为8.50%,本次办理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为61,9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93.5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96%。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为61,900,000股,占已质押股份比例100%,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为4,237,566股,占未质押股份比例100%。备查文件包括潘颖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告知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