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容大感光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9,047,089股A股,新增股份于2025年1月15日上市,限售期为6个月。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至304,755,788股。2025年4月22日,公司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转增后总股本增至365,706,945股。2025年6月18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票660,627股完成登记,总股本增至366,367,572股。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共4名,分别为珠海格金八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铸锋纯钧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江苏高投毅达绿色转型产业投资基金、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这些股东承诺自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所认购股份。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情形。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7月15日,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0,856,5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33%。保荐人认为,容大感光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规定,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