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在内部网站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为2025年6月24日至7月3日。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异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件、劳动合同、任职文件等资料。核查结果显示,列入激励计划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范围。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重大误解之处,且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