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意见)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东莞福可喜玛通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完成后福可喜玛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条件,方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形。本次交易前,福可喜玛控股股东为鹤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光电子基金,公司持有该基金44.49%实缴份额,因此构成关联交易。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预计未达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实际控制人预计不会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次交易符合多项法规规定条件,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公司不存在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形。公司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股价涨跌幅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须的法定程序,制定了严格保密制度,采取了保密措施。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