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主要内容如下: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发挥董事会职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需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须为会计专业人士。各委员会负责不同领域,如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ESG目标等;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管选择标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各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各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各委员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需报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