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采取填补措施的专项核查意见)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北方上都正蓝旗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与北方多伦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75.51%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根据上市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中证天通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变化情况显示,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由交易前的0.34元/股上升至0.40元/股,提升17.65%,预计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上市公司拟采取以下填补措施:一是聚焦主业,提升内蒙古地区风电资产综合效益;二是加快标的资产整合,提高整体盈利能力;三是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此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北方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作出承诺,确保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预计不会导致摊薄上市公司的当期每股收益,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