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为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律师事务所进行了核查验证,确保意见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截至2025年7月9日,公司已履行以下程序:2025年4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2025年5月22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激励计划;2025年6月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年7月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授予价格的议案。
根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根据激励计划规定,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7.00元/股。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