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根据发行公告,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时间为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9日。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3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按约定的基础期限延长1个周期;在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而全额兑付时到期。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10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1.79%,认购倍数为4.86倍。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未参与本期债券认购。承销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合计认购5.8亿元,报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接受债券发行相关方委托或指令进行操纵发行定价、利益输送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认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各项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