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制度规定,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会议可通过现场、通讯等方式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名召集和主持,若召集人无法履职,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自行召集并推举主持人。
会议通知应包括会议日期、地点、议题等内容。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应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包括举手、书面及通讯表决。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需审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包括应披露的关联交易、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等。此外,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也需经专门会议审议并过半数同意。
制度还规定,公司应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供便利和支持,保障会议所需资料和工作条件。会议记录应详细记载会议情况,独立董事应对记录签字确认,会议档案保存至少10年。参会独立董事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