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为进一步健全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其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并筹备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负责向董事会提出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股权激励计划等建议,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通过的方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出席会议的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本工作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7月9日。